是指装配于人体四肢、躯干等部位的体外器具的总称,其目的是为了预防或矫正四肢、躯干的畸形或治骨关节及肌肉疾病并补偿其功能。基本功能:代偿与助动:通过某些装置如橡皮筋、弹簧等来提供动力或储能,代偿已经失去的肌肉功能,或对肌力较弱部分给予一定的助力来辅助肢体活动或使瘫痪的肢体产生运动。矫形器在外固定的刚度具有可调性,可随着的愈合进行调整。矫形器用于骨外固定特别适用于治性和性骨不连。功能性
足下垂矫形器
是指装配于人体四肢、躯干等部位的体外器具的总称,其目的是为了预防或矫正四肢、躯干的畸形或治骨关节及肌肉疾病并补偿其功能。基本功能:代偿与助动:通过某些装置如橡皮筋、弹簧等来提供动力或储能,代偿已经失去的肌肉功能,或对肌力较弱部分给予一定的助力来辅助肢体活动或使瘫痪的肢体产生运动。矫形器在外固定的刚度具有可调性,可随着的愈合进行调整。矫形器用于骨外固定特别适用于治性和性骨不连。

功能性上肢矫形器的力源可来自自身,也可来自外部。自身力由生病的人肢体的肌肉运动提供,可通过自主运动,也可通过电刺激。上肢矫形器基本上可分为两类,即固定性(静止性)矫形器和功能性(能动性)矫形器。可根据需要应用于人体的不同部位,并应按不同病理情况、不同解剖部位、不同使用目的和要求分别进行设计,因而种类繁多。

功能性上肢矫形器的力源可来自自身,也可来自外部。自身力由生病的人肢体的肌肉运动提供,可通过自主运动,也可通过电刺激。功能性矫形器的特点是允许肢体有一定程度的活动,或通过支具的活动来达到目的。有时,一具上肢矫形器也可兼有固定性和功能性两种作用。上肢矫形器主要用于补偿失去的肌力,扶持的肢体,保持或固定肢体与功能位,提供牵引力以防止挛缩,预防或矫正畸形。有时,也可作为一种附加装置用于生病的人。
上肢矫形器,根据功能分为固定性(静止性)和功能性(可动性)两大类。前者没有运动装置,用于固定、支持、制动。后者有运动装置,可允许肢体活动或控制、帮助肢体运动。颈托,用软性或半硬性材料制作,包围住颈椎。有带下颌托的和不带下颌托的,也有高度可调的。大多为制成品。模塑式颈椎矫形器,用热塑性塑料通过模塑成型制作,分前后两片。通常下端包覆、支撑于胸廓上部;上端支撑于枕骨和下颌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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