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在上海、北京、天津、大连、烟台等地兴建老年公寓。此后,各种形式的由、社会或企业建立的老年公寓在各地相继出现。老龄科研中心政策室曾对北京1600余名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大调查,希望入住老年公寓的人数达1000余人,一些老年公寓还出现人满为患的局面,老年公寓正日益获得老年人的欢迎。
老年公寓属于商业房地产范畴,具有“福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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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在上海、北京、天津、大连、烟台等地兴建老年公寓。此后,各种形式的由、社会或企业建立的老年公寓在各地相继出现。老龄科研中心政策室曾对北京1600余名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大调查,希望入住老年公寓的人数达1000余人,一些老年公寓还出现人满为患的局面,老年公寓正日益获得老年人的欢迎。
老年公寓属于商业房地产范畴,具有“福利性的事业、市场化经营”的特点。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均衡,人口贫富差距悬殊,并且属于低福利水平,所以主要关注并解决社会“低保”、“五保”等处于弱势的老年人群的养老问题,而对中高收入人群养老生活关注的较少,只有一些粗放的政策,并且在现实运用过程中可操作性差。
敬老院是农村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场所,“五保老人”供养是举办的农村福利事业的组成部分。收养的“五保老人”依靠集体供养为主,辅之以和社会必要的援助,他们的吃、穿、住、医、葬的费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由此可见,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的同属福利救济型的养老机构,入住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都属于机构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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