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通知书》会载明当事人涉案的罪名、羁押地点等信息,可以初步判断事情紧迫程度和严重程度。根据法律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危害安全犯罪、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人的家属。实践中,办案机关一般采取电话、书面邮寄通知书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家属。如果采取邮寄的方式通知,可能出现由于邮寄送达时间缓慢,或者因邮寄地址错误而没有收到通知书的情况。建议主动通过电话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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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通知书》会载明当事人涉案的罪名、羁押地点等信息,可以初步判断事情紧迫程度和严重程度。根据法律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危害安全犯罪、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人的家属。实践中,办案机关一般采取电话、书面邮寄通知书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家属。如果采取邮寄的方式通知,可能出现由于邮寄送达时间缓慢,或者因邮寄地址错误而没有收到通知书的情况。建议主动通过电话或当面咨询的方式向办案机关核实有关情况。一般都可以打听到当事人被的原因以及关押地点。但也不排除办案机关以“案情保密”“有碍侦查”的理由拒绝告知原因以及关押地点。如果长时间没有收到通知,且通过电话/当面查询的方式无法获取有关信息,建议委托律师进行查询。
刑事案件中公、检、法如何分工
公an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责是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xing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xing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安全机关办理危害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an机关相同的职权。
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离不开强制措施保障。在司法实践中,刑事强制措施起到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保全相关证据,排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侦查活动的干扰,预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犯罪或可能给被害人、证人带来的威胁,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使犯罪的人受到惩罚,保障无罪的人不受追诉等作用,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中侧重对于是否适用的简单考察,借以此篇梳理相关知识点。
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中严厉的一种方式。《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了逮捕的决定主体和执行主体,逮捕的决定主体是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机关。批捕是决定,逮捕是执行。批捕决定向机关发出,执行逮捕针对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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