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未成年工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
劳动关系律师打官司
【哺乳期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未成年工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规所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体现。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劳动法律关系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劳动法律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规调整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不同,决定了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不同,同时,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也可以从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的不同来划分。
劳动关系也正式通过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得到巩固和保护。 它们之间的区别体现在: ,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因为一定的劳动关系直接地联系着一定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而劳动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它依据制定的劳动法律而形成,体现了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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