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亲友以辩护人的身份,经检察院、法院批准,可以见到当事人。但是,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实践当中,很少有亲友能以辩护人的身份参与刑事诉讼,即使参与诉讼,也很难被准许会见。出现这种情况,既有亲友掌握的刑事法律知识普遍不多,难以开展辩护的内在原因;也有检察院、法院担心其亲友基于私人情感,与当事人串供、毁损证据、打击证人的原因。一般检察院、法院也不建议当事人的亲友参与刑事诉讼。
刑事法律律师打官司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亲友以辩护人的身份,经检察院、法院批准,可以见到当事人。但是,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实践当中,很少有亲友能以辩护人的身份参与刑事诉讼,即使参与诉讼,也很难被准许会见。出现这种情况,既有亲友掌握的刑事法律知识普遍不多,难以开展辩护的内在原因;也有检察院、法院担心其亲友基于私人情感,与当事人串供、毁损证据、打击证人的原因。一般检察院、法院也不建议当事人的亲友参与刑事诉讼。如果已经聘请律师,可以委托辩护律师传达家属对当事人的问候,帮助稳定当事人的情绪。但律师不会帮忙传递涉及甚至是犯罪的信息。
什么时候委托律师介入好?刑事诉讼一审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监察委办理的案件是例外)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侦查阶段),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简单的说,侦查阶段就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有些当事人家属认为,律师在侦查阶段仅能会见当事人,没有办法查阅卷宗材料,作用不大,等到审查起诉阶段或者法院审理阶段再委托也不晚。这种思维误区,是导致当事人无法及时得到法律帮助,耽误改变罪名、办理等时机的主要原因之一。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对于当事人在侦查初期被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的情况,可以代为申诉、控告。可以为其办理,说服办案机关改变案件定性(重罪改成轻罪),有效地辅导嫌疑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1)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指1979年制定、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典,所有与刑事诉讼有关的法 律都是广义的刑事诉讼法。
(2)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如、检察院组织法、法院组织法律师 法;有关解释;有关行规、规定,如看守所条例;有关国际条约。
(3)刑事诉讼法与的关系。两者都是以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限制公权为目 的,分别从静态与动态的结合。程序法是为实体法的实现而存在的,而程序法本身具有独立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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