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低压二氧化碳系统:1、灭火系统中二氧化碳数量、释放到被保护处所的时间、被保护处所内喷嘴的位置和灭火系统激发的报警装置等应符合高压二氧化碳系统的有关要求。2、灭火系统的容器、制冷装置、控制设备和其他设备,应位于符合高压二氧化碳系统规定的处所。3、容器及有关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额定的二氧化碳量应储存在工作压力为1.8~2.2MPa范围内的容器中。在容器内正常液体充装量应加
二氧化碳自动灭火器
对于低压二氧化碳系统:1、灭火系统中二氧化碳数量、释放到被保护处所的时间、被保护处所内喷嘴的位置和灭火系统激发的报警装置等应符合高压二氧化碳系统的有关要求。2、灭火系统的容器、制冷装置、控制设备和其他设备,应位于符合高压二氧化碳系统规定的处所。3、容器及有关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额定的二氧化碳量应储存在工作压力为1.8~2.2MPa范围内的容器中。在容器内正常液体充装量应加以限制,以便提供足够的蒸气空间,允许液体在至高储存温度下膨胀(此项膨胀率比在压力释放阀整定值时所获得者为大),液体充装量应不大于容器容积的95%。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大批工业和民用建筑尤其是高层建筑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机房、电信楼等不能用水灭火的场所,需要使用灭火后破坏性小的介质进行保护,气体灭火系统以其固有的特性——洁净、高有效的灭火手段逐步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二氧化碳气体灭火剂具有较高的灭火效率、较低的灭火浓度、电绝缘性高、在其使用灭火浓度范围内对人员没有伤害及清洁无污渍等优异性能。因此,在得到了广泛的使用,越来越多的重要场所采用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进行防护。
主要的检查内容是: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灭火器经功能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维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
维修操作规程:五、水压试验:将清洗过的桶体注满水,水温不能5℃清水后,安装在水压试验台上,然后启动试压泵,反复升压、卸压几次,排除水中的气体,再将压力缓慢均匀的升至灭火器维修技术要求中水压试验应达到的压力值即:22.5mpa,稳定保持一分钟,注意观察不得有外露和宏观变形。水压试验后,应填写水压试验记录,对有外露或宏观变形的灭火器应予报废。并填写报废单,并在桶体上做恒久性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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