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制造零部件能保证质量吗?我的车会不会在我不知情的时候被使用了再制造零部件?”消费者不无担心。事实上,再制造不同于回用件,不是对回收的零部件进行简单的清洗、翻新,而是以旧零部件为毛坯,采用专门的工艺和技术,在原有制造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新的制造,使之达到与新件同等的质量水平才会出厂。按规定,合格的再制造零部件要在产品显要位置标注“再制造”标志,进入维修领域供消费者选择。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
报废汽车回收站
“再制造零部件能保证质量吗?我的车会不会在我不知情的时候被使用了再制造零部件?”消费者不无担心。事实上,再制造不同于回用件,不是对回收的零部件进行简单的清洗、翻新,而是以旧零部件为毛坯,采用专门的工艺和技术,在原有制造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新的制造,使之达到与新件同等的质量水平才会出厂。按规定,合格的再制造零部件要在产品显要位置标注“再制造”标志,进入维修领域供消费者选择。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发现回收的报废汽车有、或者其他嫌疑的,应当及时向报告。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拆解回收的报废汽车;其中,回收的报废营运客车,应当在的监督下解体。拆解的'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拆解的其他零配件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必须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报废汽车,应当遵守环境保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买卖或者、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由机关没收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情节严重的,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分别吊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或者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由机关没收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