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烟垂壁
设置要求:
1、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储烟仓的规定高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三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2、活动挡烟垂壁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60s以内挡烟垂壁应开启到位。
3、
活动式挡烟垂壁厂家
挡烟垂壁
设置要求:
1、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储烟仓的规定高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三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2、活动挡烟垂壁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60s以内挡烟垂壁应开启到位。
3、活动挡烟垂壁、及其电动驱动装置和控制装置应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可靠。
联动控制设计:
应由同一防烟分区内且位于电动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电动挡烟垂壁降落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电动挡烟垂壁的降落。
活动挡烟垂壁运行控制
挡烟垂壁控制器应能与活动式挡烟垂壁驱动装置配套使用并控制挡烟垂壁的正常运行。控制器应能接收来自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指示信号,并控制挡烟垂壁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控制器应能接收来自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信号,在3s内发出控制挡烟垂壁完成相应动作的信号,发出声光指示信号,并控制挡烟垂壁完成相应动作。控制器应能将挡烟垂壁所处的正常安装位置(上限位)或挡烟工作位置(下限位)信息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运行控制方式:应与相应的感烟火灾探测器联动,当探测器报警后,挡烟垂壁应能自动运行至挡烟工作位置;接收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信号后,挡烟垂壁应能自动运行至挡烟工作位置;系统主电源断电时,活动式挡烟垂壁应能自动运行至挡烟工作位置,其运行性能应符合规定。活动挡烟垂壁的手动操作按钮应固定安装在距楼地面1.3m~1.5m之间便于操作、明显可见处。
挡烟垂壁是用不燃材料制成作为防烟分区的的防烟分隔物,垂直安装在建筑顶棚、横梁或吊顶下,能在火灾时形成一定的蓄烟空间的挡烟分隔设施。挡烟垂壁可分为固定式挡烟垂壁和活动式挡烟垂壁。固定式挡烟垂壁:固定安装的、能满足设定挡烟高度的挡烟垂壁。活动式挡烟垂壁:可从初始位置自动运行至挡烟工作位置,并满足设定挡烟高度的挡烟垂壁。固定式挡烟垂壁:固定式挡烟垂壁是固定安装、能满足设定挡烟高度的挡烟垂壁,固定式挡烟垂壁的主要材料有钢板、防火玻璃,不燃无机复合板等。制作挡烟垂壁的金属板材的厚度不应小于0.8mm,其熔点不应750℃。制作挡烟垂壁的玻璃材料应为防火玻璃,其性能应符合GB15763.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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