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报废机动车一直按照废旧钢铁的价格回收,导致小轿车在很多地方的回收价格仅为每辆200—300元。有人士透露,以往每年约有30%的报废汽车流向出价较高的非正规回收渠道,其中多为没有环保措施的报废拆解企业。这些企业售卖拆解后的零件,不仅埋下安全隐患,扰乱了市场秩序,在拆解过程中还会造成环境污染。
当下,我国逐渐重视汽车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工作。2021年、四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
报废汽车回收厂
过去,报废机动车一直按照废旧钢铁的价格回收,导致小轿车在很多地方的回收价格仅为每辆200—300元。有人士透露,以往每年约有30%的报废汽车流向出价较高的非正规回收渠道,其中多为没有环保措施的报废拆解企业。这些企业售卖拆解后的零件,不仅埋下安全隐患,扰乱了市场秩序,在拆解过程中还会造成环境污染。
当下,我国逐渐重视汽车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工作。2021年、四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其中明确:到2023年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汽车绿色供应链体系构建完备,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重点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5%。这些信息都表明,未来5-10年将是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高速发展的时期。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明知或者应知是有问题、或者其他嫌疑的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未向机关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的,由有关机关依法没收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分别吊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报废汽车标准
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延缓4年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4次(每3个月检验一次);考虑到家庭轿车的发展,对于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理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延长连用期间按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应报废。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