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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十五条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雷电防护装置的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并依法委托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定期
天津防雷验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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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作者:天津市防雷技术中心
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十五条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雷电防护装置的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并依法委托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定期检测。接地电阻测试应遵循规范要求布线,严格按照GB/T21431-2015《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要求,遵循其布线距离的要求。

检测结果和数值务必记录清楚
实施检测。检测可分为检查和测量两部分,检查是定性的,而测量则是定量的。检查的项目比较多,有几十项甚至上百项之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测量项目则相对少一些,主要有接地电阻值、避雷带和引下线的截面积、焊接长度、引下线的间隔距离、避雷针的保护范围、电涌保护器的引线长度、土壤电阻率等,其中有些项目则需要通过计算得出结论。检测结果和数值务必记录清楚,便于整理。请被检单位的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测,则可以少走弯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油库、气库、库、化学品仓库、、石化等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严格落实防雷检测单位的社会责任
严格落实防雷检测单位的社会责任,规范检测行为
防雷检测单位必须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相应,并在核准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对检测活动过程及其作出检测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同时根据委托及时检测、检测,在完成检测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应及时将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书抄送我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同时抄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测内容
1、基础防雷装置检测服务接地体、接地线、引上点焊接工艺、总/局部等电位连接端子、地网接地性能、电气贯通性能2、过程防雷装置检测服务引下线、焊接工艺、总/局部等电位连接端子、接地性能、电气贯通性能3、竣工验收防雷装置检测服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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