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缔结劳动关系,所缔结的劳动关系便具备了法律关系的形式,而劳动法律关系则以劳动关系为实际内容。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现实基础,而后者是前者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总是依据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制定劳动法律规范,从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发展变化了,要求劳动法律关系作相应调整,于是劳动法律关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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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缔结劳动关系,所缔结的劳动关系便具备了法律关系的形式,而劳动法律关系则以劳动关系为实际内容。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现实基础,而后者是前者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总是依据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制定劳动法律规范,从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发展变化了,要求劳动法律关系作相应调整,于是劳动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变化。
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以上内容,在有些是以各种单行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在有些是以劳动法典的形式颁布的。劳动法是整个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劳动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分别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与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1、是指依据劳动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
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雇主与雇员。
工会是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主体。
2、劳动者成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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