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设置,是为了纠正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错误决定,维护专利权授予的公正性。专利法中关于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设置大体有两种情形:一是不规定专门的无效宣告程序,而允许专利侵权中的被告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以作为抗辩手段;二是专门规定无效宣告程序,允许公众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也可以在专利侵权中将专利权无效宣告作
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我国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设置,是为了纠正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错误决定,维护专利权授予的公正性。专利法中关于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设置大体有两种情形:一是不规定专门的无效宣告程序,而允许专利侵权中的被告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以作为抗辩手段;二是专门规定无效宣告程序,允许公众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也可以在专利侵权中将专利权无效宣告作为一种抗辩手段应用。
非常用理由具体对应法律条文
法20条1款(保密审查)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的规定执行。......对违反本条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法5条(、社会公德、公共利益)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补正通知书
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有关规定 需要补正的,专利复审向请求人发出补正通知书。请求人应当在收到补正 通知书之日起的期限内补正。
需要补正的常见问题:
无效宣告请求书未使用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表格;
无效宣告请求书或者委托书中,请求人的签章与请求人名称不一致;
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但无效宣告请求书没有填写专利代理机构 名称、代码以及代理人,或者填写内容与委托书不一致;
无效宣告请求书或者委托书中,专利权人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 请时或者经合法变更后的不一致;
无效宣告请求书没有请求人的签章,或者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但没有专 利代理机构的签章;
无效宣告请求书附件清单与提交的附件不一致;
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而没有提交委托书;
请求人与专利权人委托同一专利代理机构;
委托书没有请求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章;
委托书代理权限不明确或者未代理人;
请求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但未以书面方式 其中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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