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风险的承担不同。劳务外包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用工风险不同,需各自承担自己的用工风险,二者均属于独立的个体;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方式,用人单位作为三方关系中的一方,需要负责承担一定的用工风险,就比如说劳务派遣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这时候,用人单位就需要和劳务派遣单位一起承担责任。
经营资质要求不同。劳务外包中的承包人若没有特别法的规定的
人事派遣公司
用工风险的承担不同。劳务外包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用工风险不同,需各自承担自己的用工风险,二者均属于独立的个体;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方式,用人单位作为三方关系中的一方,需要负责承担一定的用工风险,就比如说劳务派遣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这时候,用人单位就需要和劳务派遣单位一起承担责任。
经营资质要求不同。劳务外包中的承包人若没有特别法的规定的话,一般都没有特别的经营资质要求;而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法人实体。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在于: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尽管企业对待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员工有一定的差异,但是这种差异只能表现在薪资发放层面,也就是说企业在其他层面要对两者同等看待,要缩小他们之间的待遇差距。

劳务分包
依据《建筑法》而来的名词。
其形式可以理解为企业替另一个企业干活。
建筑行业中,有三类企业,总包、承包和分包,在上的学名是施工总承包序列、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序列。
举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具有总包资质的W公司,W公司又发包给A公司、B公司、C公司等若干承包资质的公司及D公司、E公司等分包资质的公司。
整体模式就是项目开发商——总包企业——若干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

劳务派遣是全日制用工的一种方式。而灵活用工到目前为止,并没有非常明确的定义。昨天也给大家讲了灵活用工的5种形式
根据资料,关于灵活用工的定义,就有多达十几种,人力资源的定义、网络的定义、服务公司的定义、的定义等,都各有不同。
早在2017年,依据当年发布的《2017灵活用工业务现状与趋势报告》,报告将我国的用工关系分为三类,即:
标准劳动关系(企业直接雇佣员工)非标准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非劳动关系(业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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