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治理。2021年全年,集中开展打击该类申请行为专项整治。对已经发现线索的相关行为严厉打击。力争到2021年底,专利申请秩序进一步规范,该类申请明显减少,高质量专利申请占比持续提高。将根据工作效果和相关情况,不定期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加强自查自纠。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要围绕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认真深入开展自查,梳理指标设定、资助政等情况,查找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实用专利转让
开展专项治理。2021年全年,集中开展打击该类申请行为专项整治。对已经发现线索的相关行为严厉打击。力争到2021年底,专利申请秩序进一步规范,该类申请明显减少,高质量专利申请占比持续提高。将根据工作效果和相关情况,不定期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加强自查自纠。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要围绕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认真深入开展自查,梳理指标设定、资助政等情况,查找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和政措施,按时向报送自查结果,重大线索和重点案件情况及时报送。

信息筛查机制。专利审查部门单位要严格审查并依法驳回该类申请,及时发现、汇总、报送相关线索信息。专利代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维中心等严格筛查该类申请,并将相关线索及时报送。举报和核查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举报该类申请行为以及违规的指标设置和申请资助政。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要设立专线专网接受举报。接到举报后,要及时核查和处理,并呈报。
单位或个人异常倒卖专利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专利申请存在技术方案以复杂结构实现简单功能、采用常规或简单特征进行组合或堆叠等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常理的行为;其他违反典规定的诚实原则、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扰乱专利申请管理秩序的行为。以上“单位和个人”包括同一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同一实际控制人。对该类申请行为,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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