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技术改进了在产品专利申请办理时到底应该申请发明还是实用新型
企业在进行产品专利申请办理时,经常会遇到同一个发明创造,既可以申请发明,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到底应该如何提交产品专利申请办理呢(如果产品只能申请发明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就不会有此困扰了),企业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首先是该产品技术的市场生命周期,我们都知道,发明的保护期限
产品专利申请办理
产品技术改进了在产品专利申请办理时到底应该申请发明还是实用新型
企业在进行产品专利申请办理时,经常会遇到同一个发明创造,既可以申请发明,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到底应该如何提交产品专利申请办理呢(如果产品只能申请发明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就不会有此困扰了),企业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首先是该产品技术的市场生命周期,我们都知道,发明的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是10年,如果该产品技术在未来20年都可以应该到该产品上,那么只是申请实用新型肯定是不够的;
其次是该技术会不会是该领域的标准技术,如果是,那么该技术的生命周期一般都不会10年,那么同样的只是申请实用新型肯定是不够;
再次,企业在产品专利申请办理时是否有考虑到维权事宜,如果会考虑维权,那么在发明侵权和实用新型侵权时,判罚的尺度是有区别的,如果的发明权,判罚的力度一定会更大一些;
同时还应该考虑的市场宣传的效果,如果企业考虑上市场,还需要考虑无形资产的价值。
后,就是产品专利申请办理的审查周期,发明申请的审查周期是2-3年,而实用新型申请的审查周期是8-10个月,如果企业需要尽快拿到证书,那么申请实用新型肯定是必要的选择。
综上,其实发明与实用新型同时申请才是方案。当然,同时申请会增加申请的成本,但是我们认为不应该考虑的就是产品专利申请办理的成本,因为在我们,产品专利申请办理的成本其实并不高,这个成本在我们产品技术研发的成本中占比可能就在1%-5%,而在该产品的市场价值中更是九牛一毛。



产品专利申请办理的保护期限
产品专利申请办理的保护期限,是自产品专利申请办理之日起计算的,每一年都要交纳年费,以维持的有效性,如果未交纳年费,则视为放弃权(比如是在2018年6月1日 提交产品专利申请办理的,则在每年度的6月1日前交纳该年度的年费,以维持的有效性);到期后也即失效,不能再续费。在,发明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是10年(国外部分的申请的保护期限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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