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用地维权
当下,我国不断深化农业综合改革,在技术、经营方式、土地制度等方面均进行了有序的调整,适应了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为实现特色农业现代化开辟了道路,有利于新农村的建设。
但大家都知道,改革是把双刃剑。如果不能抓住转变机遇、坚持固有发展模式,就可能落后于改革大潮,失去大好时机。现在,小九就先为大家讲讲,农业改革有何趋势,大家一定要先分清方向哦!
养殖场用地维权
养殖场用地维权
当下,我国不断深化农业综合改革,在技术、经营方式、土地制度等方面均进行了有序的调整,适应了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为实现特色农业现代化开辟了道路,有利于新农村的建设。
但大家都知道,改革是把双刃剑。如果不能抓住转变机遇、坚持固有发展模式,就可能落后于改革大潮,失去大好时机。现在,小九就先为大家讲讲,农业改革有何趋势,大家一定要先分清方向哦!
1、小农经济被淘汰
小农经济是规模小且分散,生产出来的产品绝大多数用来自己消费,而不是进行商品交换,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种传统的一亩三分地的生产形式,注定在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无从参与未来农业的竞争,面临淘汰。2、 缺乏特色、单一的产业将被淘汰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无论是种植还是养殖都需要在地方条件的基础上,发展地域特色。
如果没有足够的地域特色,也没有多元化的盈利点,就盲目扩大规模,前排一排的产品很难有人买账。所以要推动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业转化,做大规模,做优做强。3、产业链升级,多产业链联合发展
以联合发展实现盈利多元化,合作社或农业企业不能局限于单一种植,要通过与其它组织的联合延长产业链,充分挖掘农业品的附加价值,在基础种植之上发展仓储、加工、休闲旅游等产业链条。
既然我国的农业改革呈现出规模化、凸显特色、多链条的发展趋势,那农民在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更要抓住机遇,尤其这5条出路可以选择
1、集中土地进行产业化发展
所谓产业化,就是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现效益为目标,通过化服务和质量管理,形成系列化和化的经验方式。要改变小农经济思维,进行产业化发展。
适合人群:不仅要有意识,还要具有一定经验的农业生产者。
2、将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主体
把自己手里的土地流转给周围有想法经营新型农业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企等)的人,这样自己除了可以收租金外,还可以去城里打工,同时土地的承包权还是在自己手上。
适合人群:已经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常年在城市打工,不想再种地的农民。
3、土地托管
把土地交给社会化服务组织或者种植大户代为耕种管理,然后就可以按约定分成了。
适合人群:不想再种地,土地托管体系较为成区的农民。
4、土地入股分工
将土地作为资产入股给合作社等大型农业经营组织,按期取得分红。
适合人群:在外打工的农民工,要注意啦!
5、有偿退出土地
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出台承包地有偿退出政策,但一定要想清楚,以这样方式处理土地之后,相比土地流转、土地托管,你的承包地从此就跟你没有关系,再也收不回来了。
适合人群:已经在城市定居,并且有稳定收入的农民。
改革是好事,把住改革的关口实现自身转型,既顺应改革趋势又实现增收创富,何乐而不为呢?
对于农民朋友来说,自家的土地可以随意处置吗?在乡村,也许大家都以为这个土地是我自家的,我想怎样处置就怎样处置,想卖就卖。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某一宗案件对此作出了否定回答。该县一个农民因为卖了自家的地,被八个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卖了自家地,却被判了八个月?
农民老甘在未办理合法转让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将自家一块400多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以82.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老宋。案发时,老甘已收到老宋支付的70万元。
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老甘以牟利为目的,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鉴于老甘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老甘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很多农村朋友不禁要问了:农户自己的土地也不能买卖吗?如果不想种地能卖掉吗?首先农户对于土地只享有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在我国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属于或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而土地使用权则可以依法转让。
凡是以牟利为目的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即构成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所以,农民朋友不能买到自己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但可以依法承包土地,获得使用权后进行流转。
目前,南北方小麦收割已经进入尾声,我们已经知道今年小麦的收购价为1.18元,除了价格,农民朋友还关心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小麦种植补贴啥时候发放?
解答这个问题之前,咱们先来普及一下有关小麦补贴的相关知识。
小麦种植补贴属于粮食直接补贴的范围,简称“粮食直补”。是财政按照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粮食主产地(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农户直接给予的补贴。其余省份农户不享受直接补贴。
很多人可能认为,补贴不是谁种地就归谁吗?错!粮食补贴的对象是土地承包人,不是耕种人,也就是说,在没有明确指明的情况下,粮食补贴是归承包人所有,承包权在谁的手中,补贴就归谁所有。相反,如果在承包合同中写明补贴是归谁的,就会另当别论了。
由于粮食种植因各地气候不一,使得粮食补贴发放的时间也会各不相同。一般来说,在华北平原一带,补贴发放时间在6月份左右,而南方由于种植时间较早,会在3至5月份开始发放。有些地区的农民由于迟迟看不到发放,心中比较焦急。其实大可不必这样,明确规定,会在晚7月份之前发放完毕。
粮食补贴的发放方式主要依靠打入一卡通或者进行现金支付,具体的补贴金额根据不同的农作物而不同,例如小麦,有60元/亩的,也有125元/亩的,具体金额要根据当地所执行的标准和政策,地区不同,补贴金额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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