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书编制要求有哪些环评报告书编制要求:一般包括概述、总则、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附录附件等内容。概述可简要说明建设项目的特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等。总则应包括编制依据、评价因子与
天津规划环境跟踪评价流程
环评报告书编制要求有哪些
环评报告书编制要求:一般包括概述、总则、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附录附件等内容。
概述可简要说明建设项目的特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等。总则应包括编制依据、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等。附录和附件应包括项目依据文件、相关技术资料、引用文献等。

环评批复后,企业做了补充环评,需要审批部门走审批程序吗
环评批复后,项目有变动,但不是重大变动,企业做了补充环评,需要审批部门走审批程序吗?答:不需要走审批程序。根据项目单位请示,出具审查意见函告即可。建设单位办理环评手续后,单位名称有变化,需要重新做环评吗?答:若实际生产情况未发生变化,不需重新办理环评,需要工商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没有规划环评的地区,新上工业项目,环评附件需要出规划和国土的证明吗?答:需要。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该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验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编制验收报告等。验收工作组应当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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