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对本市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的清运、回填、处置,储运场地等管理均都作了明确规定:“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申报处置计划,经渣土管理部门审核后,核发处置证,按规定的路线运输至受纳场地。”
简单来说,从《规定》施行开始,产生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需要“持证上岗”扔垃圾。也是自从那时起,施工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投放、收运和处置环节走上了正轨化的道路。至1992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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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对本市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的清运、回填、处置,储运场地等管理均都作了明确规定:“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申报处置计划,经渣土管理部门审核后,核发处置证,按规定的路线运输至受纳场地。”
简单来说,从《规定》施行开始,产生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需要“持证上岗”扔垃圾。也是自从那时起,施工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投放、收运和处置环节走上了正轨化的道路。至1992年年底,全市申报率已达95%,建筑垃圾和渣土管理部门共受理申报处置10316次,共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1625万吨。

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 以500-600吨/万平方米的标准推算,到建筑垃圾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将是一个令人震撼的数字。然而,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露天堆放或填埋,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费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2015年4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促进资源节约循环使用,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将“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列为2014年工作要点,要研究制定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启动试点,推动相关技术、产品、设备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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