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镉、六价铬、多和多二苯醚(注意:PBDE正确的
EDX-8000 RoHS检测仪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镉、六价铬、多和多二苯醚(注意:PBDE正确的中文名称是指多二苯醚,多醚是错误的说法)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镉的含量不能超过0.01%。

RoHS检测方法可以参考IEC62321:2008电子电气产品中六种限用物质浓度的测定程序
首先用XRF光谱仪进行无损筛选,,非破坏性,成本低。但干扰因素多,误差较大。
XRF光谱RoHS分析仪以其可进行无损筛检的性能,受到多个行业的青睐,其中包括
儿童用品
玩具、首饰、小饰品、蜡笔、粉笔、塑料、餐盒及背包
服装和服饰:衣服、拉链、纽扣、贴花、莱茵假钻、镶边、袋子和钱夹。
拆分原则
1 拆分的目标是通过适当的拆分手段来获得构成电子电气产品的均质材料。需采取适当的拆分手段来获得均质材料,以确保拆分结果用于后续测试时,不会因为拆分不当而产生错误判断。
2 同一生产厂生产的相同功能、同规格(参数)的多个模块、部件或元器件可以归为一类,从中选取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拆分,使用相同的材料(包括基材和添加剂)生产的不同部件可视为一个检测单元。
3 颜色不同的材料应拆分为不同的检测单元。
4 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豁免清单中的项目或材料,在拆分时应予以识别。

5 当拆分对象难以进一步拆分且重量≤10mg 时,不必拆分,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
6 当拆分对象难以进一步拆分且体积≤1.2mm3时,不必拆分,可以整体制样(如:0805类贴片类元件 2.0×1.2×0.5mm 的元件不必拆分)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
7 表面处理层应尽量与本体分离(如涂层);对于确实无法分离的(如镀层),可对表面处理层进行初筛(如使用 X 射线荧光光谱仪(XRF)等手段),筛选合格则不拆分;筛选不合格,可使用非机械方法分离(如使用能溶解表面处理层而不能溶解本体材料的化溶液
学溶解提取)。
8 在满足检测结果有效性的前提下,对于经拆分后样品无法满足检测需求量时,可采取
适类,一同制样,直接提交检测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