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维护由维护人员填写维管记录表,一式两份,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后,各存一份,作为工程维护档案,以备查阅。2、系统月检制度:每月应由维管人员2名到现场作相应月检及测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月检记录表》。具体工作内容:每季度首一个月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A、检查消防主机的运行情况及各项功能。B、抽检各类报警点的报警功能。②消火栓系统:A、检查管网上的阀门、减压阀、减压孔板是否
装饰消防改造
每次维护由维护人员填写维管记录表,一式两份,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后,各存一份,作为工程维护档案,以备查阅。2、系统月检制度:每月应由维管人员2名到现场作相应月检及测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月检记录表》。具体工作内容:每季度首一个月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A、检查消防主机的运行情况及各项功能。B、抽检各类报警点的报警功能。②消火栓系统:A、检查管网上的阀门、减压阀、减压孔板是否正常。
二、标准(一)消防审核、验收及消防安全检查:1.宾馆(旅馆)(旅馆)饭店建筑应经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合格。《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施行后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应经消防机构检查合格。2.已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擅自变更消防设计,如变更应报送消防机构审核。(二)建筑耐火等级:1.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旅馆和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普通旅馆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普通旅馆耐火等级应为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二级。
4.宾馆(旅馆)(旅馆)饭店的疏散门宽度不应小于1.4m,紧靠门口1.4m内不应设置踏步。高层建筑的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自动启闭的门应有手动开启装置。5.多层或高层宾馆(旅馆)(旅馆)饭店设置的楼梯间形式按所附设建筑的有关规定执行。6.高层建筑避难层(间)的设置,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7.高层建筑的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3)封闭避难层(间)。5.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机械排烟设施:(1)无自然直接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自然直接通风,但长度超过60m内走道;(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3)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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