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报警器CE认证检测项目有哪些?
烟雾报警器是通过监测烟雾的浓度来实现火灾防范的工具,内部采用离子式烟雾传感器,离子式烟雾传感器是一种技术,工作稳定可靠的传感器,被广泛运用到各种消防报警系统中。烟雾报警器出口到欧盟需要通过CE认证,这是进入欧盟市场的强制性要求。烟雾报警器CE认证适用标准EN
14604:2005。
烟雾报警器CE认证EN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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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雾报警器CE认证检测项目有哪些?
烟雾报警器是通过监测烟雾的浓度来实现火灾防范的工具,内部采用离子式烟雾传感器,离子式烟雾传感器是一种技术,工作稳定可靠的传感器,被广泛运用到各种消防报警系统中。烟雾报警器出口到欧盟需要通过CE认证,这是进入欧盟市场的强制性要求。烟雾报警器CE认证适用标准EN
14604:2005。
烟雾报警器CE认证EN 14604-涉及产品范围:
家用或相似用途的由离散光,传输光或者电离操控的烟雾报警器,同时此标准适用于汽车用烟雾报警器,但该标准不适用于特殊功能烟雾警报系统,如无线电互联及其它特殊性能,及针对某种特殊风险开发的系统的要求。
烟雾报警器CE认证检测项目:
1、重复精度
2、方向相关性
3、初始敏感度
4、空气运动
5、眩目
6、干热
7、寒冷(运行中的)
8、潮热(运行中的)
9、(SO2)腐蚀性
10、撞击
11、振动(运行中的)
12、振动(性)
13、主电源电压暂降及短暂中断
14、静电放电
15、性电磁场
16、电磁场引发的传导干扰
17、瞬变爆发
18、慢速高能量瞬变
19、火警灵敏度
20、电池故障警示信息
21、声音输出
22、发声器性
23、可互联的烟雾警报系统
24、警报静音装置
环境管理体系知识的培训,包括ISO14000系列标准,ISO14001简介及发展形势,实施ISO14001标准对组织的意义和作用等;
⑤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知识培训,法规的性和严肃性,遵守法律法规 的必要性,各自工作与遵守法律的联系等;
⑥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培训;
⑦知识和技能培训,应如何正常操作,作业标准是什么,如何做才能避免环境 责任事故发生,生后的应急方法等;
⑧所在岗位的环境职责、重要环境因素、细分的目标、指标、信息交流方式和通道 等;
⑨对体系运行负有特别责任的人员培训,如环境管理者代表、内部审核员的培训等
;对于准备申请第三方认证的组织,至少应全员培训一轮,对于重点岗位应使其掌握正常操作的技能;培训应有完整的记录,内容包括各种培训信息,如培训计划、方案、签到、考卷
、 成绩等。

组织应当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将有关文件及时发放到相关的层次和岗位,并促使 他们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职责去实施。
●执行运行控制程序(包括应急程序)
一系列的运行控制程序以及支持它们的技术性作业文件,一旦发放到相应岗位,就应确
保员工严格地执行文件规定的方法、履行应负的职责。为此,在执行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管理者和一般员工应先通过培训理解执行程序的重要性,应理解和掌握文件规定 的工作方法和职责;
(2)执行文件所形成的记录应规范、准确、清晰,并按规定办法保存好或传递给规定 的责任人;
(3)各个岗位的运行控制文件,应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良好的管理;
(4)有关员工不应忽视频率低的异常和紧急状态下的处理方法,相反应更加重视,员 工应当知道发现问题或事故时的汇报途径;
(5)组织中有关管理者,应按文件的规定安排进行应急程序的试验或演习,并评审及 必要时改进应急程序;
(6)体系运行初始阶段易发生作业文件未制定,或制定的文件欠科学有效性,或未认 真执行或执行无记录等现象,应予以重视。

第二阶段审核的内容:第二阶段审核作为认证审核的重点,要对全部要素进行充分性、有效性和适宜性的审核。
1、各级管理者(包括重要环境岗位)在环境管理体系中的职责是否已落实,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
2、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更新程序是否已实施,是否有重要环境因素遗漏;
3、目标、指标、方案的实施情况;
4、多个管理程序实施情况;
5、多项运行程序的实施及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
6、监测及内审程序的实施情况、管理评审的有效性;
7、实施EMS的环境绩效。
三、审核的方法
两个阶段审核作为一个完整的认证审核,应确保覆盖组织所有的部门、场所和环境管理活动,阶段应覆盖组织的主职部门和主要经营场所或现场,第二阶段审核应覆盖组织所有的部门和经营场所,对于多现场情况,可以在同样条件下,进行抽样,但对生产不同产品或处于不同阶段的现场,不能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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