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车辆管理
一是明确车辆标识,严格落实分类收运,规范车辆涂装,施行专车。合理设置垃圾残液集中或流动收集点。
二是加大技术革新,对老旧车辆进行设备改良,加大车辆储水能力,增强车辆密闭性能,确保清运车辆行驶过程中无跑冒滴漏。
三是加快车辆更新换代,重点是加大对现有不符合密闭运输的湿垃圾清运车辆更新力度,尽快实现湿垃圾全密闭运输。
各区应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清运装修垃圾电话
加强车辆管理
一是明确车辆标识,严格落实分类收运,规范车辆涂装,施行专车。合理设置垃圾残液集中或流动收集点。
二是加大技术革新,对老旧车辆进行设备改良,加大车辆储水能力,增强车辆密闭性能,确保清运车辆行驶过程中无跑冒滴漏。
三是加快车辆更新换代,重点是加大对现有不符合密闭运输的湿垃圾清运车辆更新力度,尽快实现湿垃圾全密闭运输。

各区应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禁止垃圾残液及冲洗水违规排放,明确垃圾残液及各类冲洗废水应急收集、处置架构和渠道,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就生活垃圾清运作业过程中的垃圾残液、各类冲洗废水收集处置等进行排摸,登记造册。发现违规情况,要立即整改、严肃查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管理人责任,确保辖区内杜绝此类问题。
在排摸的基础上,各区要因地制宜制定湿垃圾车辆更新配置计划和垃圾残液集中收集处置和冲洗水规范排放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责任分工以及整改清单。

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并向区城市管理部门报告;和本市的其他规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所交运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有权要求其改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拒不改正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部门报告。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接收生活垃圾,并进行分类处理。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管理部门核发的生活垃圾处理经营许可。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应当取得城市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设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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