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视频展播,请点击播放视频作者:天津国联二手车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是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
将车辆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是该车辆的实际支配控制者,也是该车辆运营利益的享有者,所以买受人应对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辆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法官同时也提醒车
报废车回收站
企业视频展播,请点击播放
视频作者:天津国联二手车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是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
将车辆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是该车辆的实际支配控制者,也是该车辆运营利益的享有者,所以买受人应对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辆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法官同时也提醒车主,在转让车辆时,买卖双方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事故后双方陷入说不清的境况。

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
案例
律师评析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一条明确规定,转让拼装车、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时,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典》与《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基本一致,只是表达技术上稍有差异,《典》的表达更加准确:

且对机动车报废行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根据《办法》第六条:
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根据该《办法》,报废车辆只能出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如果报废汽车拥有人将汽车出售给其他不具有报废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因该交易行为违反行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即使车辆交付,所有权亦不发生转移,所签订的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事故责任:全责或主要责任现实中当事人驾驶“转让的拼装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的,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的,不过由于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不受法律保护,在交通事故中通常负全责或主要责任,且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都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论转手几次。
企业名片
|
天津国联二手车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曲亮(True) / |
联系地址: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工业区(邮编:300000)
联系电话:198-22116832 手机:19822116832
联系传真:022-23366835
电子邮箱:723786843@qq.com 联系QQ:7237868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