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1)长输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A1)适用范围: a.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表压,下同)的长输输气管道
b.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3MPa的长输输油管道.
(2) 长输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A2)适用范围:
长输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A1级以外的长输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认证咨询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1)长输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A1)适用范围: a.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表压,下同)的长输输气管道
b.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3MPa的长输输油管道.
(2) 长输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A2)适用范围:
长输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A1级以外的长输管道。
(3)燃气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B1)适用于燃气管道。
(4)热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B1)适用于热力管道。
(5)工业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C1)适用范围:a.输送《危险化学品目录》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急性毒性类别1介质、急性毒性类别2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其标准沸点的急性毒性类别2液体介质的工艺管道;
b.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者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工艺管道;
c.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的工艺管道。
(6) 工业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C2)适用范围: a.GC1级以外的工艺管道
b.制冷管道.
(7) 工业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GCD)适用于动力管道。
1.办公地址,申请设计、安装、修理许可的单位填写,不打印“/制造地址”。
2.制造地址,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填写,不打印“办公地址/”。
3.许可子项目与制造地址有对应关系的,应当在备注中注明。
4.根据设计能力不同,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生产许可证上应当在备注中注明限制范围,如压力容器设计外委、固定式(移动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外委、固定式非金属压力容器设计外委、设计许可单独取证等;具备与制造项目相同设计能力的制造单位生产许可证上无需注明。
5.根据不同许可子项目要求,可以在备注中对许可范围作出限制,包括限制产品品种或者部件、材料、制造方法、用途等。
6.产品要求进行型式试验的,应当在备注中注明“具体产品范围见型式试验证书”。
7.许可子项目的覆盖范围应当在备注中注明。
8.对于电梯,仅填写电梯参数,不填写许可级别。
9.样式中,标注颜色的为纸质许可证上预先印制的;只标注字体和字号,未标注字颜色的为计算机打印(黑色)的。

补发决定
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补发的决定。准予补发的,颁发新许可证,其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不予补发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补发许可证的单位并且说明理由。
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元件组合装置级燃气调压装置原来按TSG D2001-2006限定范围是额定压力1.6MPa以上,TSG 07-2019颁布后提到元件组合装置许可产品范围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现TSG
D2001-2006已废止,我公司原有的级燃气调压装置许可证的制造范围怎么界定呢?是不限额定压力范围呢还是仍然限定额定压力1.6以上?额定压力1.6以下的燃气调压装置仍然不在特种设备许可范围内。
答复:根据2019年3号公告和《TSG07-2019》,《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定义范围内的燃气调压装置都应取得相应的制造许可,包括额定压力位1.6一下的产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作业人员资质不合格可否整改
问题:我单位锅炉安装资质换证评审,无损检测责任人过期失效,该评审不合格项是否允许整改。通过重新聘请、注册有资质人员担任无损检测责任人可以吗?
答复: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经审查需要整改的,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予以整改。贵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通过重新聘请、注册有资质人员担任无损检测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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