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12月22日,上海市第九届人民第五次会议通过《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1992年正式成立了上海市渣土管理处。该《条例》从原则规定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要求,这也标志着本市建筑垃圾管理开始进入法制化轨道,也标志着有着几十年临时堆放历史的建筑垃圾,要跟紧时代的步伐,作出改变。
抛洒滴漏?气味难为?这都是垃圾清运的老黄历了。现在的垃圾清运车辆走
厂区装修垃圾清运服务公司
当年12月22日,上海市第九届人民第五次会议通过《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1992年正式成立了上海市渣土管理处。该《条例》从原则规定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要求,这也标志着本市建筑垃圾管理开始进入法制化轨道,也标志着有着几十年临时堆放历史的建筑垃圾,要跟紧时代的步伐,作出改变。

抛洒滴漏?气味难为?这都是垃圾清运的老黄历了。现在的垃圾清运车辆走的可都是“小清新线路”。区环卫保障中心制定了“清、检、督”三步走管理方案,严格落实车容车貌工作。“清”,作业车辆一旦脏污随时进行清洗维护,保证车辆外观整洁;“检”,要求清运公司不定期对清运路线、清运车辆进行巡查;“督”,发现有作业车辆不洁等现象及时督促整改。

结合开展生活垃圾收运流程再造,建设“智慧环卫”管理平台。依托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对环卫管理所涉及到的人、车、物、事进行全过程实时管理,开展大数据分析。
建立集成了远程监控、调度、通讯、管理等多功能的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管理内容涵盖了所有的环卫要素,自上而下包括环卫车辆、环卫设施、环卫事件、检查考核、调度指挥等。做到构建环卫作业、管理“一张网”。
2020年“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取得成就”课题荣获中环协“入选案例”。

区可以建立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队伍,或者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委托具备技术条件的单位,负责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农村地区产生的厨余垃圾,应当按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的要求,采用生化处理等技术就地或者集中处理。农村村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应当选择在远离水源和居住地的适宜地点,采用填坑造地等方式处理。第五十条 本市建立生活垃圾异地处理经济补偿机制。产生生活垃圾的区跨区域处理生活垃圾的,区应当根据跨区域处理的生活垃圾量,交纳生活垃圾异地处理经济补偿费用。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