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食品销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果是食品类监督机构要做一批食品销毁的解决,那麼有下列好多个关于食品销毁的难题:
一些没收的待销毁的食品,包括过期食品销毁,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实际上大管家有关要求有规定,食品类生生产商,并且是针对终止企业安全生产或是是召回的食品类,或者因为别的难题撤出销售市场的一些食品类。
劳动纠纷:工殇保险条例十四条规定: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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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食品销毁的
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果是食品类监督机构要做一批食品销毁的解决,那麼有下列好多个关于食品销毁的难题:
一些没收的待销毁的食品,包括过期食品销毁,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实际上大管家有关要求有规定,食品类生生产商,并且是针对终止企业安全生产或是是召回的食品类,或者因为别的难题撤出销售市场的一些食品类。

劳动纠纷:工殇保险条例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工殇。其中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而人力资源函(2011)339号文件明确“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应以交通运输管理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未出具事故认定书,或出具事故证明未划分责任如何处理,实践中出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没有相关意见认定系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为由而要求当事人补充事故认定书,致中止工殇认定程序。
工殇保险条例十四条第(六)制定的目的,是引导人们遵守交通规则,对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不认定工殇。而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就是指本人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根据行政诉讼举证规则,既然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工殇认定决定,就应对其作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即承担受害人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举证。只要行政机关不能举证证明受害人在本起交通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而作出的不予认定工殇的决定就应属主要责任不足。


找律师是为了让明自己观点正确
不少当事人找律师,不是为了听律师的建议,不是为了得到人士的帮助,而是为了找一个律师来赞同自己的观点,找一个人士来证明自己的想法是如何的正确。
这类当事人其实并不明白自己打官司的真正诉求是什么,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还是为了争取实际的权益。这种找律师的做法对争取自身权益没有丝毫帮助。
不信仰法律
不信仰法律的人,从来打不赢官司。你要法律给你一个结论,你就要信仰它,主动去学习去使用它。如同信徒要求得佛的保佑,至少先去拜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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