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秉承“技术为先、责任在肩”的服务理念,竭诚为湖北省内企业、园区和政l府部门提供管家式环保技术服务。
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前,应当将主要申请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拟申请的许可事项、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或者其他规定途径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日。核发机关根据审核结果,自受理申
排污许可申报
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秉承“技术为先、责任在肩”的服务理念,竭诚为湖北省内企业、园区和政l府部门提供管家式环保技术服务。
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前,应当将主要申请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拟申请的许可事项、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或者其他规定途径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日。核发机关根据审核结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排污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按本规定首1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延续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第三十条 禁止涂改、伪1造排污许可证。对于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发放排污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由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撤销违规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并责令整改,对直接负责核发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禁止以出租、出借、买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方便公众监督的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
排污许可证的申请要求较高的专l业性,需要申请人在熟知排污许可申请相关的法律法规基础上,熟悉了解该行业的工艺流程、设备属性、原辅料产品性质、产排污节点以及相对应的处理三废及危废的措施。
其中,产排污节点分析需熟知工艺设备及相关行业经验判断,而现状分析及相对应的改进措施则又需要强大的水、气、固体及危废治理的专l业背景知识储备,以便可以在明确相关法律规定前提下,判断需改进的环节以及增加的治污措施。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关于台账记录的要求,根据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点,按照排污口或者无组织排放源进行记录。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生产设施运行情况;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记录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管理信息;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记录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三)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发生超标排放情况的,应当记录超标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四)其他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应当记录的信息。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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