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光装在舞台大幕之外观众厅顶部位置。光线从正面投射于台前表演区,照射演员面部的灯位为面光。它可以取得普遍的亮度,消除画面中容易产生的“死角”。它还可以调整光比,增大或减小反差,以示均衡的作用,避免局部曝光不足。但这种光若不与其它光位的光配合应用,则会使影调没有亮度层次和立体感,从而显得呆板,因此只能作为基本照明、基本色调,在舞台上不担当主要的任务,不能成为主光和雕塑形象的工具。灯具宜选用性能良
会议室灯光设计
面光装在舞台大幕之外观众厅顶部位置。光线从正面投射于台前表演区,照射演员面部的灯位为面光。它可以取得普遍的亮度,消除画面中容易产生的“死角”。它还可以调整光比,增大或减小反差,以示均衡的作用,避免局部曝光不足。但这种光若不与其它光位的光配合应用,则会使影调没有亮度层次和立体感,从而显得呆板,因此只能作为基本照明、基本色调,在舞台上不担当主要的任务,不能成为主光和雕塑形象的工具。灯具宜选用性能良好的聚光灯。
地面侧光(流动光)通称流动光,是舞台上的一种机动光,通常放在舞台两侧与天桥侧光配合使用或作为造型光单独使用。光的利用率很高,而且造型能力很强。流动光的位置与演员的角度,从观众位置来看,形成90°。这种光起到突出物体的表面结构,形成物体和人物面部效果成明暗各半,所投射的光立体形态强烈,给人坚毅、有力的感觉。
脚光装在大幕外台唇部位的条灯,光线从台板向上投射于演员面部或照明闭幕后的大幕下部的光为脚光。一般选用条形泛光灯或低角度聚光灯。
在电光源还未引进剧场之前,油灯、蜡烛、灯等光源装在台唇地面作为表演照明的主要灯位,也可以说是早期镜框式舞台先出现的照明灯位。当代台口脚光的作用已不是简单的照亮表演,它可以弥补演员活动到台口前沿因面光过陡造成的脸部阴影,帮助减弱或消除;戏曲、舞蹈演出可以利用脚光照明演员下半部,对人物的服装、舞姿都有帮助,传统戏曲演出仍然较广泛地应用脚光提高舞台亮度,使演员化装、服装更鲜明。表演前区上空吊挂的平面绘景或幕幔装饰也可以利用台口脚光(聚光或散光)自下而上投射;台口脚光通常作大幕照明效果也很好。
可用于营造阴森的气氛,以得到可怕的惊骇感觉,形态可恶丑陋,人脸将会是肥胖而又臃肿。此种光效的人工痕迹浓,有时会产生做作的感觉。一般不宜单独使用,除非特殊环境与特殊的要求。但在某种情况下景物光与背景光效又是经常运用,例如天空的下部光均采用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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