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沉过程中,应随时掌握土层变化情况,分析和检验土的阻力与沉并重力的关系,选用有效的下沉方法,并做好下沉观测记录。沉井下沉至设计标高时,应进行沉降观测,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封底。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封底。渗水量上升速度≤6mm/min时,可用浇筑普通混凝土方法封底,否则宜采用水下混凝土封底。沉井应用范围:埋置较深的构筑物采用沉井法施工,从经济和技术角度来看,也比其他施工方法更为合理。给
沉井下沉施工方案
下沉过程中,应随时掌握土层变化情况,分析和检验土的阻力与沉并重力的关系,选用有效的下沉方法,并做好下沉观测记录。沉井下沉至设计标高时,应进行沉降观测,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封底。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封底。渗水量上升速度≤6mm/min时,可用浇筑普通混凝土方法封底,否则宜采用水下混凝土封底。沉井应用范围:埋置较深的构筑物采用沉井法施工,从经济和技术角度来看,也比其他施工方法更为合理。给水排水工程的地下构筑物,多采用沉井。如江心及岸边的取水构筑物、城市雨污水泵站下部结构等。

沉井应用范围:如因场地狭窄,同时受附近建筑物或其他因素条件的限制,而不适宜采用大开挖的地点,可采用沉井法施工。在刃脚遇到障碍物的情况下,必须先清除后再下沉。清除方法是人工排除,在不能排水的情况下,由洁水工进行下切割或者水下。沉井接高前应尽量纠正节的倾斜,接高一节的竖向中轴线应与节的竖向中轴线重合。水上沉井接高时,井顶露出水面不应小于1.5m。地面上沉井接高时,井顶露出地面不应小于o.5m。接高前不得掏空刃脚,避免沉井倾斜。

沉井下沉至设计标高时,应进行沉降观测,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封底。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封底。渗水量上升速度≤6mm/min时,可用浇筑普通混凝土方法封底,否则宜采用水下混凝土封底。沉井下沉至设计标高后,在封底之前应检验基底的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基底面应整平、无浮泥和残留物。清理干净的基底有效面积不得小于设计要求。井底下沉至设计标高2.om以上时,应放慢下沉速度,控制井内除土量和除土位置,以求沉井平稳下沉、正确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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