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防护用品主要指防护手和前臂皮肤污染的手套和膏膜。(一)手套:防护手套必须足够结实,确保在工作过程中不破损或开裂。皮革或缝制的工作手套不适合处理化学品时使用。在戴、脱手套时,确保工人裸手不接触污染手套的外面。(二)防护油膏:在戴手套感到妨碍操作的情况下,常用膏膜防护皮肤污染。干酪素防护膏可对、油漆和染料等有良好的防护作用。对酸碱等水溶液可用由聚丁酯制成的胶状膜液,涂布后即形成
洁净服检测标准
皮肤防护用品主要指防护手和前臂皮肤污染的手套和膏膜。(一)手套:防护手套必须足够结实,确保在工作过程中不破损或开裂。皮革或缝制的工作手套不适合处理化学品时使用。在戴、脱手套时,确保工人裸手不接触污染手套的外面。(二)防护油膏:在戴手套感到妨碍操作的情况下,常用膏膜防护皮肤污染。干酪素防护膏可对、油漆和染料等有良好的防护作用。对酸碱等水溶液可用由聚丁酯制成的胶状膜液,涂布后即形成防护膜,唯洗脱时可用等溶剂。防护膏膜不适于有较强摩擦力的操作。
防护面罩CE认证用品范围:
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射、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或面部的个人防护用品称为眼面部防护用品。
根据防护功能,大致可分为防尘、防水、防中击、防高温、防电磁辐射、防射线、防化学飞溅、防风沙、防强光九类。
眼面部防护CE标准:
EN 1836/EN1287镜片/镜架推荐实用
EN 165-1995 人眼防护.词汇表
EN 166-2001 普通防护眼镜
EN 167-2001个人眼睛防护.光学试验方法
EN 168-2001 个人眼睛防护.非光学试验方法
EN 169-2002 人眼防护.焊接及有关技术用滤光镜.透射要求和推荐使用
EN 170-2002 个人眼防护.紫外线滤光镜.透射要求和推荐使用
EN 171-2002 人眼防护.红外线滤光镜.透射要求和推荐使用
EN 172-1994 人眼防护.工业用遮光过滤镜
EN 172-1995 人眼防护.工业用遮光过滤镜
消毒器械包装(销售包装除外)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和型号;
(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五)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六)生产日期;
(七)有效期(限于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包装物等);
(八)运输存储条件;
(九)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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