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备案机关应当在已经备案的建设工程中,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告。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消防验收备案机关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检查不合格的,还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使用建设工程,组织整改后向消防验收备案机关申请复查。消防验收备案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
消防改造施工
消防验收备案机关应当在已经备案的建设工程中,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告。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消防验收备案机关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检查不合格的,还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使用建设工程,组织整改后向消防验收备案机关申请复查。消防验收备案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复查意见。
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6-9米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1、在电缆桥架、变压器等设备上安装时,宜采用接触式布置;2、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敷设时,宜敷设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敷设在顶棚下方时,至顶棚距离宜为0.1m,相邻探测器之间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探测器至墙壁距离宜为1~1.5m。可燃气体火灾探测器 1、安装位置应根据探测气体密度确定。若其密度小于空气密度,探测器应位于可能出现泄漏点的上方或探测气体的可能聚集点上方;若其密度大于或等于空气密度,探测器应位于可能出现泄漏点的下方。2、在探测器周围应适当留出更换和标定的空间。3、在有防爆要求的场所,应按防爆要求施工。4、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在安装时,应使和的窗口避免日光直射,且在与之间不应有遮挡物,两组探测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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