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26条3、4款(说明书支持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不清楚)
第二十六条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法27条2款(外观设计清楚)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
专利无效费用
法26条3、4款(说明书支持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不清楚)
第二十六条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法27条2款(外观设计清楚)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专利无效答辩
专利权人应当在收到专利复审委转送的专利无效请求文件后一个月内进行专利无效答辩,期满不答辩的,不影响专利无效的审理。
专利权人根据专利无效请求文件的理由,可以修改权利要求。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于权利要求书,其原则是:
(1)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2)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3)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载的范围。
(4)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专利权无效需准备的材料: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申请人的明信息资料;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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