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劳动强度限制】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经期劳动强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孕期劳动强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
劳动法律律师打官司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劳动强度限制】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经期劳动强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孕期劳动强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劳动争议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解决争议的原则】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调解和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wei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wei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wei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委会及调解协议】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wei员会。劳动争议调解wei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wei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①劳动法律关系的发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从而产生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它是劳动法律关系运行的起点,其发生的方式主要有行政方式和合同方式。
②劳动法律关系的续延是指劳动法律关系的有效期依法延长。在此种情形下,劳动法律关系公原有效期限届满后仍然依法存续一定期限,在该期限内,双方当单人继续享有和承担与原来完全或基本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③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法律关系的既定内容和客体依法变更。它一般表现为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岗位、职务、工种、工资等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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