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商务网,免费信息发布推广平台,您可以 [登陆后台] 或 [免费注册] 无忧商务网 | 企业黄页 | 产品库存 | 供求信息 | 最新报价 | 企业资讯 | 展会信息
主营产品:一站式企业法务服务,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首页 >> 技术服务 >> 安徽可可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企业法务外包咨询客服「在线咨询」

企业法务外包咨询客服「在线咨询」

目前律师对企业服务主要是法律顾问。具体内容比较多: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专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属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客户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客户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要求,就客户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交涉函件,发表
企业法务外包







目前律师对企业服务主要是法律顾问。具体内容比较多: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专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属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客户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客户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要求,就客户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交涉函件,发表法律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客户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应客户要求监测与客户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发布和修改

8.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9.帮助企业客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0.协助企业客户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

11.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法律是由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l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l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律是维护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强有力的武l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专政机关——法l院手段。法律是一系列的规则,通常需要经由一套制度来落实。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体系会以不同的方式来阐述人们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其中一种区分的方式便是分为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有些则会以他们的宗l教法条为其法律的基础。

法学家们从许多不同的角度来研究法律,包括从法制史和哲学,或从如经济学与社会学等社会科学的方面来探讨。法律的研究来自于对何为平等、公正和正义等问题的讯问,这并不都总是简单的。法国作家阿纳托尔·法郎士于1894年说:“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时禁止富人和穷人睡在桥下、在街上乞l讨和偷一块面包。”

在一个法制健全的中,创造和解释法律的核l心机构为政l府的三大部门:公正不倚的司l法、民主的立法和负责的行政。而官僚、军事和警力则是执行法律,并且让法律为人民服务时相当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个法律系统的运作,同时带动法律的进步,则独立自主的法律专l业人员和充满生气的公民社会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法律效益是指通过立法、执l法、诉l讼、守法过程中对法律权利资源的蕞优配置,除去各种成本耗费后,进而实现法律资源使用价值在质上的极优化程度和量上的极大化程度及其所得到的综合效果。用公式表示为:法律效益=法律收益-法律成本。

从宏观层面看,法律效益包括法律的外部效益和法律的内部效益。法律的外部效益是指法律本身之外的社会各项收益与成本之比,具体包括法律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文化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法律的内部效益是指法律自身运转过程中的投入和产出的问题,具体包括立法效益、执l法效益、司l法效益、诉l讼效益、守法效益等。






劳动纠纷:工殇保险条例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工殇。其中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而人力资源函(2011)339号文件明确“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应以交通运输管理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未出具事故认定书,或出具事故证明未划分责任如何处理,实践中出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没有相关意见认定系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为由而要求当事人补充事故认定书,致中止工殇认定程序。

工殇保险条例十四条第(六)制定的目的,是引导人们遵守交通规则,对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不认定工殇。而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就是指本人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根据行政诉讼举证规则,既然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工殇认定决定,就应对其作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即承担受害人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举证。只要行政机关不能举证证明受害人在本起交通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而作出的不予认定工殇的决定就应属主要责任不足。







(作者: 来源:)



企业名片
安徽可可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王主任(True)  /
联系地址:中国·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B座806-807(邮编:241000)
联系电话:0553-2880168 手机:13855332179
联系传真:0553-2880168
电子邮箱:211612598@qq.com 联系QQ:211612598
联系方式
王主任 (/)
电话:0553-2880168 手机:13855332179
传真:0553-2880168
邮箱:211612598#qq.com(发送时替换#)
网铺: kjta244331.cn.cn5135.com
联系QQ:211612598
所在地域:[安徽省-芜湖市] 邮编:241000
联系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B座806-807
发布者IP:
IP所在地:
商铺首页 | 企业名片 | 服务信息 | 产品展示 | 供求信息 | 价格信息 | 图片信息 | 联系我们 | 产品索引 | 报价索引 | 供求索引 | 公司索引 | 服务索引
发布商家:安徽可可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53-2880168 手机:13855332179 传真:0553-2880168 厂商QQ:211612598
商家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B座806-807 发布IP:()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无忧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