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实用新型完全具备了发明专利的条件,只不过出于审批时间、费用考虑,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
2.有些申请事实上满足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要求,即使出现无效宣告请求,也经得起考验。
3.有些申请不符合授权的实质性条件,。只是由于申请人盲目自信,或信息不灵,从而申请并获得了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4.有些申请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一申请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并申请
发明专利无效
有些实用新型完全具备了发明专利的条件,只不过出于审批时间、费用考虑,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
2.有些申请事实上满足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要求,即使出现无效宣告请求,也经得起考验。
3.有些申请不符合授权的实质性条件,。只是由于申请人盲目自信,或信息不灵,从而申请并获得了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4.有些申请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一申请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并申请并获得了专利。例如为了宣传,为了投资人股,为了等。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为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法33条 (修改超范围)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细则20条2款(独权缺必特)
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专利无效答辩
专利权人应当在收到专利复审委转送的专利无效请求文件后一个月内进行专利无效答辩,期满不答辩的,不影响专利无效的审理。
专利权人根据专利无效请求文件的理由,可以修改权利要求。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于权利要求书,其原则是:
(1)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2)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3)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载的范围。
(4)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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