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未成年工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
劳动法律律师打官司
【哺乳期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未成年工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规所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体现。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劳动法律关系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劳动法律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规调整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不同,决定了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不同,同时,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也可以从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的不同来划分。
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共同劳动存在就会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则是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所以它的形成必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每一种具体的劳动关系之所以成为劳动法律关系,正是因为有规定和调整这种劳动关系的劳动法律规范存在。如果没有相应的劳动法律规范,就不可能形成劳动法律关系。
用人单位的义务不一样。工作合同的履行围绕着的干涉,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地规范了很多义务,如务必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付款劳动者的薪水不可小于府要求的本地低标准工资等,这种务必承担的法律规定义务,不可商谈变动。劳务合同的顾主一般沒有以上义务,自然彼此可以承诺以上內容,还可以未找到以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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