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公、检、法如何分工
公an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责是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xing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xing罚;执行拘役、
刑事法律律师打官司
刑事案件中公、检、法如何分工
公an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责是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xing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xing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安全机关办理危害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an机关相同的职权。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责是立案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法院负责对刑事案件进行审判。
公an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xing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fa拘禁、刑讯逼供、非fa搜查等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an机关管辖的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1)惩罚犯罪是指通过公正的诉讼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确适用,打击犯罪,实现 刑罚权;保障人权是对刑罚权的规制,重点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
(2)两者是统一的,惩罚犯罪的目的终是为了实现对人权的保障;而人权的保障又是以惩罚犯罪 为前提的。
(3)两者是一对矛盾,发生冲突时应当侧重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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