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I系统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是什么
《医疗器械标识系统规则》第二条“在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其标识系统应当符合本规则。”
嘉华建议:从法规政策层面,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需要严格按监管部门分批实施要求,对公布的实施目录中的产品落实UDI实施工作。在执行政策要求制定实施计划时,建议同时考虑自身管理的需要、经营流通和使用单位记录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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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I系统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是什么
《医疗器械标识系统规则》第二条“在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其标识系统应当符合本规则。”
嘉华建议:从法规政策层面,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需要严格按监管部门分批实施要求,对公布的实施目录中的产品落实UDI实施工作。在执行政策要求制定实施计划时,建议同时考虑自身管理的需要、经营流通和使用单位记录使用的要求和需要,以及部分省市在推行全域监管的要求。
使用标识怎么申请呢
以GS1为例,注册后获得厂商识别代码GCP,注册人/备案人按照GS1的标准和规范,对产品进行编码分配、赋予标识即可。
注册人/备案人可根据自身追溯管理需要、使用单位的使用记录需要,自行确定是否在使用单元赋予标识数据载体。如条件允许,建议将使用单元产品赋予标识数据载体,以方便使用单位自动记录和使用UDI。
相关UDI政策法规回顾
《医疗器械标识系统规则》第十四条明确要求“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或者规范要求上传、维护和更新标识数据库中的相关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019年10月15日,《药监局关于做好批实施医疗器械标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2019年第72号)》在进度安排中,对标识数据库提交给出明确要求“2020年10月1日起生产的医疗器械,在其上市销售前,注册人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或者规范要求将小销售单元、更别包装的产品标识和相关数据上传至医疗器械标识数据库;当医疗器械产品小销售单元产品标识的相关数据发生变化时,注册人应当在该产品上市销售前,在医疗器械标识数据库中进行变更,实现数据更新。医疗器械小销售单元产品标识变化时,应当按照新增产品标识上传数据至医疗器械标识数据库。”
什么是医疗器械标识
医疗器械标识由产品标识和生产标识组成,产品标识是识别注册人/备案人、医疗器械型号规格和包装的代码,是从数据库获取医疗器械相关信息的“关键字”,是标识的必须部分;生产标识包括与生产过程相关的信息,包括产品批号、序列号、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等,可与产品标识联合使用,满足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精细化识别和记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