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五条【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人事
劳务外包介绍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五条【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人事代理只有一个人事代理合同,法关系相对简单,仅向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对方公司或个人提供合同内容中所规定的代理服务,收取代理费用。(人事代理过程中,用工单位承担用工风险,劳动合同依然由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代理公司只代缴保险,代评定职称)。劳务外包主要由三方合同组成,劳务外包公司与接受劳务外包服务对方公司之间的劳务外包合同,劳务外包公司与被外包员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外包是由劳务外包公司承担所有用工风险,其中包括劳动关系备案、劳务纠纷、等)

规避劳动纠纷,维护单位信誉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分别与人才外包机构签订外包协议和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二者之间可避免劳动、劳资等方面的直接纠纷。另外,由于第三方人才中介的加入,其专性、规模性和服务性利于有效化解劳动(人事)纠纷,从而维护了用人单位信誉。劳务外包和人事代理为主要区别,从法观点来看,签订劳动合同主体不同。

人事外包人事外包人事外包人事外包,即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中非部分的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人才服务业机构管(办)理,但托管人员仍隶属于委托企业。这是一种的高层次的人事代理服务。人才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人事外包协议以规范双方在托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需要提供外包的人事服务项目。它是策略地利用外界资源,将企业中与人力资源相关的工作与管理责任部分或全部转由业服务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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