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专利无效申请
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非常用理由具体对应法律条文
法20条1款(保密审查)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的规定执行。......对违反本条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法5条(、社会公德、公共利益)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专利权无效宣告可以信托的法律条款:《专利法》第二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专利无效宣告的流程:向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递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会议组审查;口头审查和书面审查;做出无效决定;当事双方决定是否起诉;进入程序或决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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