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凯思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等相关资质咨询辅导服务的公司,欢迎来电咨询!
10. 产品有指标性修改,未能提供修改对产品安全有效性影响的评估过程记录;
11. 设计更改未进行相应的设计更改评审、验证和确认;
12. 企业此次体系考核产品规格型号较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厦门凯思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等相关资质咨询辅导服务的公司,欢迎来电咨询!
10. 产品有指标性修改,未能提供修改对产品安全有效性影响的评估过程记录;
11. 设计更改未进行相应的设计更改评审、验证和确认;
12. 企业此次体系考核产品规格型号较上次注册有变化,但企业未针对变化部分保留设计更改评审记录;
13. 风险管理报告中未对每种危害的风险进行评估,也未明确评估结论;
14. 风险管理报告中未体现设计开发阶段的风险控制措施;
15. 在产品研发过程中未对研发用的原料进行采购控制和供应商评审;
16. 接受委托生产企业、子公司未保留应具备的技术文件。
●企业使用的压差表为自校,未按自校规程在校准环境下静置2小时;
●未提供三座标测量机的软件确认报告;
●企业未按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的无菌检验;
●出厂检验报告部分内容与产品标准要求不一致(钛合金微孔关节柄的涂层要求等);
●查留样管理制度,企业无菌留样为试样留样,制度中未明确对“试样”的具体规定;
●未保持留样的年度观察记录,与产品留样管理规定不符;
1.产品研发应当在适宜的厂房与设施进行,用于注册检验和临床试验样品生产的厂房与设施,应当满足研发与生产产品的质量控制要求。
2.应当配备与研究项目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和仪器,包括用于注册申报检验和临床试验的样品试制的生产和检测设备,设备能力应当能满足样品试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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