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动迁政策
二、注意整治“禁养区”常用手段,养殖户要积极主动应对
养殖场动辄数百上千平,如果按照正常建筑来拆除,其赔偿费不少。
但是如果征收方换个方式,以“拆违”、“环保关停”等名义进行拆除的话,那么拆迁补偿就可以为零补偿或低价补偿。这样征收方省了钱,而养殖户就亏得多了。我们来看看禁养的一些常用手段。
、以违建之名拆除养殖场。
拆迁方会以养
养殖场动迁政策
养殖场动迁政策
二、注意整治“禁养区”常用手段,养殖户要积极主动应对
养殖场动辄数百上千平,如果按照正常建筑来拆除,其赔偿费不少。
但是如果征收方换个方式,以“拆违”、“环保关停”等名义进行拆除的话,那么拆迁补偿就可以为零补偿或低价补偿。这样征收方省了钱,而养殖户就亏得多了。我们来看看禁养的一些常用手段。
、以违建之名拆除养殖场。
拆迁方会以养殖场未办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为由,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逾期将强制拆除。
《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其《、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规定:“畜禽养殖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因此,以违建之名只是不给或者少给拆迁补偿的一个“幌子”。
第二、以环保为名关停养殖场。
“以环保为名行禁养之实”,这是拆迁方的惯用手段,以污染环境、未经过环评、相关污染防治设施未经过验收等为由,去禁止该养殖场的发展,但以环保之名也要依法进行,并且,《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为环境整治,经济开发等理由限制或禁止畜禽养殖业的发展”。
以环保为名,这些“政策性”的理由,看似合理合法,实则为降低整治禁养区成本的有效工具。
第三、以占地为名责令限期拆除养殖场。
《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符合规划、有条件的可以用于养殖场的建设和经营。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无需向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方无权责令限期拆除。
但是在实践中,相关行政机关经常对划为禁养区避而不谈,采用占地等迂回的办法逼迫养殖户拆除。
养殖场动迁政策养殖场动迁政策
导读:在广大农村,一些村民为响应当地“脱贫攻坚”的号召发展畜禽养殖业,纷纷建起了养殖场,饲养母猪、仔猪或者蛋鸡、肉鸡等畜禽。但是,当养殖场在面临拆迁时,却会遇到拆迁方的种种折磨。他们往往通过各种理由和手段,降低对养殖户的补偿,从而减少拆迁成本,逼迫养殖户搬迁。那么,养殖场拆迁难道是法外之地吗?养殖户又享有哪些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呢?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李顺华律师团队为大家总结养殖场拆迁中的那些你不可不知的套路……
其一,以养殖场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属于建筑为由,不予补偿。
经营了十多年的养殖场,有合法营业执照,养殖者本人甚至被评为养殖户。尽管如此,当养殖场被划入拆迁范围后,拆迁方却称养殖场用房未经合法审批,未依法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建筑,限期予以拆除,逾期则予以强拆,并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然而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的规定,养殖禽舍及养殖场内必要的附属设施用地均属于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即其性质仍属于农用地。鉴于设施农用地可以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的建设用地,相关建设无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以,以“无规划许可”名义拆除养殖场进而不予任何补偿是不合法的,只是拆迁方的幌子。
当下,我国不断深化农业综合改革,在技术、经营方式、土地制度等方面均进行了有序的调整,适应了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为实现特色农业现代化开辟了道路,有利于新农村的建设。
但大家都知道,改革是把双刃剑。如果不能抓住转变机遇、坚持固有发展模式,就可能落后于改革大潮,失去大好时机。现在,小九就先为大家讲讲,农业改革有何趋势,大家一定要先分清方向哦!
1、小农经济被淘汰
小农经济是规模小且分散,生产出来的产品绝大多数用来自己消费,而不是进行商品交换,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种传统的一亩三分地的生产形式,注定在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无从参与未来农业的竞争,面临淘汰。2、 缺乏特色、单一的产业将被淘汰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无论是种植还是养殖都需要在地方条件的基础上,发展地域特色。
如果没有足够的地域特色,也没有多元化的盈利点,就盲目扩大规模,前排一排的产品很难有人买账。所以要推动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业转化,做大规模,做优做强。3、产业链升级,多产业链联合发展
以联合发展实现盈利多元化,合作社或农业企业不能局限于单一种植,要通过与其它组织的联合延长产业链,充分挖掘农业品的附加价值,在基础种植之上发展仓储、加工、休闲旅游等产业链条。
既然我国的农业改革呈现出规模化、凸显特色、多链条的发展趋势,那农民在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更要抓住机遇,尤其这5条出路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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