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分级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
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是指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重点行业企业差别化管控,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和我省设定的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指标,会同技术单位和有关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及保障类企业进行分级评审。
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结果,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并及时更新,采取更加
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
绩效分级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
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是指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重点行业企业差别化管控,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和我省设定的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指标,会同技术单位和有关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及保障类企业进行分级评审。
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结果,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并及时更新,采取更加精准、更加科学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同等绩效水平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并指导企业制修订“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河南省重污染天气机械加工等 13 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绩效分级范围具体包括:机械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煤炭开采和洗选、矿石采选与石材加工、珍珠岩加工、磨料磨具、活性炭制造、肥料制造(除煤制氮肥)、塑料制品、发制品、饲料加工、食品制造、造纸和纸制品等 13 个行业。
保障类企业具体包括: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重大工程项目、涉外贸订单以及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等保障类企业。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南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
为更好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既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又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的干扰,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于6月底印发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
一是完善了绩效分级指标,扩展了行业范围。将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从15个扩展到39个。针对不同行业的不同生产工艺,确定不同分级指标。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水平高的企业可不采取或少采取停限产等措施,环保水平低的企业则需加大减排措施力度。
二是充分考虑民生保障等现实需要,采取必要的豁免措施。对于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可在严格流程认定的前提下列入豁免,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对小微涉气工业企业,视情减少管控;对影响空气质量小的生活服务业,原则上不予采取停限产措施。
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配套相关指导性政策。作为《技术指南》的重要组成部分,还配套出台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移动源管理要求,指导地方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规范绩效分级管理流程,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保障绩效分级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绩效评级各分级指标证明材料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
绩效评级各分级指标证明材料:
根据上述绩效分级指标对标总表,结合企业现场实际情况,附以下相应的证明文件、现场照片等材料。
2.1 能源(燃料)类型(如涉及)
涉及此项的企业提供目前所用能源类型的证明材料,如合同,燃料、原料进货单或其他详实的资料 。
2.2 生产工艺(如涉及)
涉及此项的企业结合企业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生产设备购置合同等,提供所要求的生产工艺证明材料。
2.3 自备电厂(如涉及)
涉及此项的企业提供超低排放证明材料(监测报告、超低排放改造验收等相关文件)。
2.4 原辅材料(如涉及)
涉及此项的企业提供目前所用原辅材料类型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原料进货单、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资料 。
2.5 产品环保性能(如涉及)
涉及此项的企业提供目前产品环保性能的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资料。
2.6 泄漏检测与修复(如涉及)
涉及此项的企业提供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的过程材料、照片、报告文件与台账资料等。
2.7 储罐(如涉及)
涉及此项的企业提供目前所用储罐类型与参数的证明材料,如储罐购置合同、合格证、现状照片等资料。
2.8 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输送及转移(如涉及)
涉及此项的企业提供装卸、输送及转移过程所使用的设备及过程资料(设备购置凭证、对应过程照片、密闭输送、竣工资料等文件)。
2.9 污水集输和处理(如涉及)
涉及此项的企业提供污水处理收集、输送管道及污水池封闭情况与相关废气治理设施的证明材料,如工程合同、竣工资料、现状照片等资料
2.10 加热炉(如涉及)
涉及此项的企业提供加热炉燃料类型、监测报告、末端处理设施的工程方案、合同、竣工资料及现场照片。
2.11 火炬(如涉及)
涉及此项的企业提供火炬系统排气系统的采购合同、现状照片、治理设施与情况说明等。
2.12 装备工艺水平(如涉及)
涉及此项的企业提供企业目前所使用装备的证明材料,包括生产工艺装备参数、购置合同、工艺流程。
2.13 污染治理技术
2.13.1 除尘设施
(1)结合产污环节、排污许可证等,列表说明现有除尘设施情况。(注意性、真实性以及与前后资料的对照性)
(2)按照序号,逐一附客观、精美、不失真的现场彩色照片,照片中应清晰看到设施整体情况,并标明序号及清晰标注设施位置。(建议一页纸 2 张或 6 张照片,以下相同)
(3)如有条件,按照序号逐一附除尘设施或除尘改造采购(工程安装)合同和竣工监测报告。
2.13.2 脱硫措施(参照除尘设施格式,注意增容提效改造情况)
2.13.3 脱硝措施(参照除尘设施格式,注意增容提效改造情况)
2.13.4 VOCs 治理设施(参照除尘设施格式,注意增容提效改造情况)
2.14 排放限值
结合本行业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技术指南中相应绩效指标以及企业现状监测报告或数据,对标分析企业有组织排放是否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给出详细、清晰的佐证材料)
2.15 无组织排放
根据技术指南的无组织相关要求,列表逐条说明企业各产排污工序所达到水平,并给出详细、清晰的佐证材料(企业现场“五到位、一密闭”措施落实情况照片及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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