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I实施,需要在UDI-PI中包含哪些生产标识信息
目前从法规层面暂无强制要求,可根据自身管理的需要、经营流通和使用单位记录使用的需要,自行选择。
根据《医疗器械标识系统规则》第七条:“生产标识由医疗器械生产过程相关信息的代码组成,根据监管和实际应用需求,可包含医疗器械序列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
医疗器械追溯系
国外udi条码实施时间
UDI实施,需要在UDI-PI中包含哪些生产标识信息
目前从法规层面暂无强制要求,可根据自身管理的需要、经营流通和使用单位记录使用的需要,自行选择。
根据《医疗器械标识系统规则》第七条:“生产标识由医疗器械生产过程相关信息的代码组成,根据监管和实际应用需求,可包含医疗器械序列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
医疗器械追溯系统建立的探索与实践
由于新医改投入、人口老龄化和居民保健需求升级,已经成为医疗器械需求增速高的。面对逐渐增加的市场需求,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防控急需加强,尤其是与人体长期接触、长期使用或者是需要植入人体的高风险器械产品。即便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也有可能发生或可能因各种因素导致对人体有伤害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基于UDI的信息化追溯系统建立,将成为医疗器械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风险防控、不良器械召回等环节的理想选择。
相关UDI政策法规回顾
《医疗器械标识系统规则》第十四条明确要求“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或者规范要求上传、维护和更新标识数据库中的相关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019年10月15日,《药监局关于做好批实施医疗器械标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2019年第72号)》在进度安排中,对标识数据库提交给出明确要求“2020年10月1日起生产的医疗器械,在其上市销售前,注册人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或者规范要求将小销售单元、更别包装的产品标识和相关数据上传至医疗器械标识数据库;当医疗器械产品小销售单元产品标识的相关数据发生变化时,注册人应当在该产品上市销售前,在医疗器械标识数据库中进行变更,实现数据更新。医疗器械小销售单元产品标识变化时,应当按照新增产品标识上传数据至医疗器械标识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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