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经济贸易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依据各自的职责对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申请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颁发有关证照。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
废旧汽车回收价格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经济贸易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依据各自的职责对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申请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颁发有关证照。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从世界首辆汽车诞生开始,汽车对促进社会进步,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改变人们的精神生活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正如一个人有生老病死一样,汽车也有一个“生老病死”的过程。汽车在使用一定年限和行驶一定里程后,由于零部件和各总成的磨损、自然老化和汽车技术使用水平等原因会造成整车性能下降,使用成本增加,尾气对环境的污染加大。更为重要的是,汽车在使用到一定期限后,其安全性能会随着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的增加而逐步明显地下降,从而存在各种的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报废汽车中的许多物件,像旧发动机、旧轮胎等都可以进行循环利用。以旧发动机为“毛坯”, 按照严格的技术要求,采用专门的工艺和设备,对主要零部件进行清理、检测、加工、更换,可以生产出“再制造发动机”。其功能、油耗、环保等指标完够达到新发动机的标准,其价格仅是新机器的50~60%。用这种办法,旧发动机85%的价值得到了利用;而回炉只利用了原价值的3%。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也是如此。国际上每年旧胎翻新量一般占新胎量的10%。我国每年生产新轮胎1.01亿条,产生废旧轮胎约3000万条左右,其中400万条得到了翻新,仅占新胎量的4%。据测算,每翻新一条胎可节约橡胶4千克,碳黑2千克,尼龙帘布1.7千克,石油18千克,钢材1千克。只要使我国的旧胎翻新量达到国际一般水平,节约的资源量就是很可观的。
在车辆过户过程中,必须完成过户手续,只有在没有名下车辆的情况下,才能顺利购买下一辆车。为了个人安全,不要故意出售报废车辆。汽车上的钢铁、有色材料零部件90%以上可以回收、利用,玻璃、塑料等的回收利用率也可达50%以上。经处理后的这些零部件也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随着汽车产业的发展,以及汽车价格也不断降低,越来越多的汽车进入到我们的生活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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