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解除派遣合同吗出现以下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派遣合同呢。(1)与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协商一致。(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纠纷解决注意事项(1)劳动仲裁:用工单位可以是被告也可以是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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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解除派遣合同吗
出现以下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派遣合同呢。(1)与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协商一致。(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纠纷解决注意事项(1)劳动仲裁:用工单位可以是被告也可以是第三人。(2):劳动者只起诉派遣单位(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一方,未起诉的一方既可以作为被告也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3)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承担的并不是连带责任。(4)派遣中发生,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可与用人单位对具体赔偿协商。

用工单位用工时应注意的问题
用工单位用工时应注意的问题1.用工单位应按本单位的标准进行用工管理。用工单位不得区别对待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本单位劳动者相同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接受劳动保护、加班支付加班费、接受劳动培训等待遇。2.用工单位不得再次派遣被派遣的劳动者。再次派遣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更是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实行再次派遣,存在支付违约金或被派遣劳动者拒绝提供劳务的风险,更存在劳动行政机关处罚的风险。3.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工作的岗位应严格把控。固然,劳务派遣岗位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具有成本低廉、风险较低的优势,但并不是所有岗位均适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适用临时性、辅助性及替代性岗位,如用工单位不考虑岗位性质,将存在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风险。

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回避该义务
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是否也应当承担这项义务?作为'用工单位'的企业,能否通过使用劳务派遣来规避这一风险?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关于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其含义已明确了派遣单位只能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派遣单位不需要遵守该项义务。另一种相反的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第58条首先强调的是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因此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回避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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