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结合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污染场地特别是城市工业遗留、遗弃污染场地土壤进行系统调查,掌握原厂址及其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建立污染场地土壤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度。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厂址和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应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开展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明确修复和
反式玉米素(ZT)含量检测厂商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结合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污染场地特别是城市工业遗留、遗弃污染场地土壤进行系统调查,掌握原厂址及其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建立污染场地土壤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度。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厂址和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应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开展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明确修复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技术要求,监督污染场地土壤治理和修复,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别是改为居住用地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
对遗留污染物造成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等环境问题,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治理并恢复土壤使用功能。加强对化工、电镀、油料存储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土壤污染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区域性或集中式工业用地拟规划改变其用途的,所在地要督促有关单位对污染场地进行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的结论作为规划环评的重要依据。

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组织有关部门和科研单位,筛选污染土壤修复实用技术,加强污染土壤修复技术集成,选择有代表性的污灌区农田和污染场地,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重点支持一批重点治理与修复工程,为在更大范围内修复土壤污染提供、积累经验。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投入机制。地方要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保证投入每年有所增长。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