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维修B级施工业绩要求考核年度业绩要求:
在考核的年度内,对应该单位许可范围至少承担过电梯8台套、起重机械5台套以上设备的安装业务,并且满足:
1.至少有3台套设备的技术参数,处于所申请等级的技术参数范围,申请各种类设备Aji资格的,至少有3台套设备的技术参数,达到B级资格以上的技术参数;
2.考核年度内所安装设备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
桥式起重机安装资质
起重机维修B级施工业绩要求考核年度业绩要求:
在考核的年度内,对应该单位许可范围至少承担过电梯8台套、起重机械5台套以上设备的安装业务,并且满足:
1.至少有3台套设备的技术参数,处于所申请等级的技术参数范围,申请各种类设备Aji资格的,至少有3台套设备的技术参数,达到B级资格以上的技术参数;
2.考核年度内所安装设备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3.考核年度内安装的设备,没有因安装质量出现过设备重大事故,其用户也没有提出过重大安装质量问题。考核年度业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长不超过2年,不同类别的起重机械检验周期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使用单位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异地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检验周期等要求向使用所在地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将检验结果报登记部门。
第二十三条 旧起重机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使用单位方可投入使用:
(一)具有原使用单位的使用登记注销证明;
(二)具有新使用单位的使用登记证明;
(三)具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
(四)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合格。

第二十六条 起重机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采取解体等销毁措施:
(一)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二)达到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报废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停止使用,对其检查,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 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使用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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