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与传统的用工方式有明显的区别。劳务派遣特点就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相分离,表现为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有劳动关系但无用工关系,与用工单位有用工关系但无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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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与传统的用工方式有明显的区别。劳务派遣特点就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相分离,表现为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有劳动关系但无用工关系,与用工单位有用工关系但无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为民事合同,则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除劳务派遣协议,无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用人机动灵活,提高员工管理效能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业务变化情况,不受单位内部编制、计划等策限制,随时增减员工,实现了“招之即来、来之能用、辞之可去”的弹性用工方式,克服了传统的“用一阵子,养一辈子”的弊端,增强企业面对经营风险时的应变能力。避免人才流失,挺高企业综合实力外包员工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由外包机构集中调集和管理,在合同期,中心对外包员工制定了具有律效力的制约制度,这样完全可以保证外包员工在合同期安心工作,解除了用人单位担心人才出现流失和“跳槽”的顾虑。

人事外包人事外包人事外包人事外包,即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中非部分的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人才服务业机构管(办)理,但托管人员仍隶属于委托企业。这是一种的高层次的人事代理服务。人才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人事外包协议以规范双方在托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需要提供外包的人事服务项目。它是策略地利用外界资源,将企业中与人力资源相关的工作与管理责任部分或全部转由业服务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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