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商务网,免费信息发布推广平台,您可以 [登陆后台] 或 [免费注册] 无忧商务网 | 企业黄页 | 产品库存 | 供求信息 | 最新报价 | 企业资讯 | 展会信息
主营产品:一站式企业法务服务,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首页 >> 技术服务 >> 安徽可可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芜湖交通事故咨询律师即时留言「安徽可可」

芜湖交通事故咨询律师即时留言「安徽可可」

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先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
交通事故咨询律师







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先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企业法律顾问重点管理范围




1、对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进行法律论证,协助参与企业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活动

参与企业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把关,论证决策法律上的佳方案;配合企业的经营进展及专项委托做好收购、兼并、招、项目融资、资产重组等法律工作,以及企业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管理。

2、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经济合同的管理

协助参与起草、审核企业规章制度,实现管理权限、内容、手段合法;协助草拟、审查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合同,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做好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

3、企业的劳动合同、劳资关系规范管理

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聘、员工培训和竞业限制的相关法律工作,协助企业对其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

4、协助企业建立法律事务机构,培养从事法律事务的人才,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培训,及时向企业提供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信息,提高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及法律知识水平

5、根据企业专项委托,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代理企业解决专项法律纠纷,参与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企业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从本质上了解知识产权,便于更加简单地了解知识产权维权的落点。知识产权主要特征是:

1、无形性。i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智力成果,是人们通过智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或精神产品,所以,知识产权可以被视为一种无形资产。

2、专有性。从本质上讲,知识产权是一种垄断权,这也使其具有激励功能,促使人们不断开发和创造新的智力成果,推动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3、地域性。i知识产权只在特定或地区的地域范围内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这也使得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成为必要。

4、期限性。i知识产权一般只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超过期限之后,该智力成果进入公有领域,人们可以自由使用。例如权和著作权都有确定的保护期限,而商标权虽有保护期限,但是该期限可以次续展。












【破产程序】

1、企业被人院宣告破产;

2、人院组(裁定破产之日起五日内组建);

3、组接管破产企业;

4、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保管、、估价、变卖、分配,决定是否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交付属于他人的财产,追回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个月至宣告破产至日期间内处理的财产;

5、组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院裁定后,组根据方案清偿企业债务;

7、工作结束,应当向人院报告,请求终结破产程序、解散组;

8、监察、审计部门负责查明企业破产责任,对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9、人院终结破产程序后,组应在原破产企业登记机办理注销登记;

10、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一年内,发现破产企业有故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处置财产,由人院负责追回。







(作者: 来源:)


企业名片
安徽可可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王主任(True)  /
联系地址:中国·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B座806-807(邮编:241000)
联系电话:0553-2880168 手机:13855332179
联系传真:0553-2880168
电子邮箱:211612598@qq.com 联系QQ:211612598
联系方式
王主任 (/)
电话:0553-2880168 手机:13855332179
传真:0553-2880168
邮箱:211612598#qq.com(发送时替换#)
网铺: kjta244331.cn.cn5135.com
联系QQ:211612598
所在地域:[安徽省-芜湖市] 邮编:241000
联系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B座806-807
发布者IP:
IP所在地:
商铺首页 | 企业名片 | 服务信息 | 产品展示 | 供求信息 | 价格信息 | 图片信息 | 联系我们 | 产品索引 | 报价索引 | 供求索引 | 公司索引 | 服务索引
发布商家:安徽可可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53-2880168 手机:13855332179 传真:0553-2880168 厂商QQ:211612598
商家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B座806-807 发布IP:()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无忧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